护理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

2019年02月22日 20:35  点击:[]


本科生导师制是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实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针对我院专业教师对学生专业引导和学习指导不够问题,同时,为充分发挥教师在学生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倡导高水平教师更多地参与本科生培养工作,经学院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我院推行本科生导师制,以促进师生互动交流,引导学生养成寻师问道的良好习惯。为做好护理学院的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一种新型的教育教学制度,以更好地贯彻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现代教育理念。加强对学生的引导、指导和辅导,把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结合,共性教育与个性教育结合,充分发挥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作用,更好地适应素质教育和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

二、导师的构成

我院本科生导师主要分为主导师和副导师两种。主导师由学院专业教师担任;副导师由附属医院任课教师担任。

三、导师任职资格

1.学历资格:受聘于任课教师岗位、具有讲师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的本校教师,均有资格和义务承担本科生导师工作。

2.业务资格:(1)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懂得教育规律,熟悉本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具有一定的专业指导能力;(2)熟悉学分制下的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理解学分制的运行机制,知识结构合理,专业水平较高。

3.其他:(1)能保证有一定的时间对学生进行辅导;(2)身心健康;(3)校外读博、读硕的教师在读期间一般不承担导师工作;(4)受过学校处分或上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能选聘为本科生导师。

四、导师受聘时间

每学年开学初, 各班根据新生人数,为学生配备导师,学院完成导师聘任工作,导师聘期原则上为一年。
五、导师聘任方法

导师聘任实行个人申请,院(系)审核批准的方式进行。

六、导师的职责

1.主导师的主要职责

(1 )、帮助大一、大二、大三学生理解培养目标。

(2)、帮助学生制定符合学生个性特点的学习计划和发展目标。

(3)、接受学生在选课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

(4)、帮助学生适应大学学习生活并掌握良好的学习方法。

(5)、为学生提供阅读书目并做适当指导。

(6)、定期与学生见面,交流思想,同时加强与辅导员和任课教师的沟通交流,掌握学生学习、生活的情况。

(7)、指导学生加强自身修养,树立远大理想,培养奋发向上精神。

2.副导师的主要职责

(1)、指导大四学生临床实习

(2)、帮助学生形成正确且稳定的专业态度

(3)、为学生就业提供指导

七、导师的管理

1、成立导师组,书记任组长,具体负责导师的管理工作。

2、各导师组每学期召开两次导师会议,安排和总结本学期的导师工作,及时总结交流指导的经验和存在问题。

3、导师的考核由学院统一组织,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主要从指导学生的工作态度、指导方法的科学可行性、被指导学生的学业情况及学生对导师的评价等方面综合评价导师履行职责的情况。

4、导师工作的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工作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岗位聘任和评优评先等参考的条件之一。

上一条:护理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
下一条:护理学院14-17级导师分配总表

关闭

地址:中国 湖南 衡阳 常胜西路28号    邮编:421001

电话0734-8281344   邮箱:hulixy@usc.edu.cn

版权所有:南华大学护理学院
技术支持:恒远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