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2015年护理专业同等学力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了提高在职护理人员的专业素质、科研能力、学识水平和学位,满足社会发展对护理高级专业人才的迫切需要,南华大学护理学院将于2015年4月开展护理学专业同等学力研究生教育。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从事护理学专业教学及卫生技术人员:
1.大学本科(或专升本)毕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满三年以上。
2.大学本科(或专升本)毕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下(需满三年才能申请学位)。
二、学习方式和地点
1.学习方式:采取集中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集中面授一般在双休日安排上课,让学员可以真正的实现兼顾学习、工作目的。
2.上课地点:南华大学护理学院(或护理学院指定的地方)。
三、开设课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自然辩证法概论、英语、医学统计学与SPSS应用、护理科研设计、医学信息检索与利用、护理管理、护理教育、护理理论、循证护理、临床护理进展等。
四、课程学习与申请学位
1.学员完成课程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
2.凡满足下列条件者,可向南华大学申请硕士学位:
①获得学士学位满3年、研究生课程成绩合格者、国家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学位英语考试和临床综合水平统一考试合格。
②在校期间,在国内外正式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1篇反映本专业研究领域的学术论文。论文的第一作者单位为南华大学,第一作者为申请人,导师为通讯作者;
③按要求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我校组织的论文答辩,具体按《南华大学学位授予细则》执行。
④若工作或个人原因没有顺利取得硕士学位者,可延长申硕时间,但从提交学位申请之日起至获得学位不得超过五年。
⑤未能取得硕士学位或因各种原因在进行学位课程学习后没有进行第二阶段者,可颁发《南华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五、学习费用
同等学力研究生培养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收培养费15000元、教材费500元(多退少补)、报名及资格审查费200元,申请入学时一次性缴清,入学一周后退学者一律不予退还。第二阶段收培养费11000元(含导师指导费及学位评审与答辩管理费,不含课题研究费、论文印刷、双盲评审以及答辩活动费等费用)。
六、报名手续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20日—7月10日
2.报名地点:南华大学护理学院
联系人: 王晓兰 刘玉环
报名QQ:739997217
咨询电话: 0734-8281344,15115480316
3.报名手续:
报名时应提交
①身份证、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缴纳报名及资格审查费200元
4.招生名额:根据各地区、各医院招生情况而定
南华大学护理学院
2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