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护理学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2020年09月26日 13:19  点击:[]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等推免工作文件精神以及《南华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和《南华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护理学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一、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

组长:廖力、周浩

副组长:何平平、曾谷清、彭建南

组员:万艳平、段功香、尹心红、王蓉、李健芝、李翼

秘书:王淑敏

职责:按照学校推免生工作小组的要求,结合学院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具体推荐遴选办法和复试录取方案;广泛宣传,接受学生报名,审议,公示、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组织好校内外推免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二、推免生名额分配

我院推免硕士研究生名额共有7人。

三、推免生遴选条件

(一)推免生资格申请基本条件

1.应届本科毕业(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国家文件规定)。

2.品行优良。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履行高等学校学生义务;无不良诚信记录(含学术不端、其它不诚信问题),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业优秀。

1)第1至5学期按《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及要求,学业成绩(除公共选修课外)排名在专业前列。

2)主干及核心课程首考无不及格。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425分)。

4.身心健康。达到大学体育合格标准,心理健康测试合格。

(二)推免生入围资格审查

1.推免学生入围(排名)办法:按已修总学分值(除公共选修课外),结合参考各专业培养方案课程设置的所修课程平均成绩排名。专业总人数在100人以下的按专业总人数15%的名额推荐入围学生,超过100人的专业超过部分按8%的名额推荐入围学生。

2.符合南华政发〔2014〕43号文件规定科研潜质条件的优秀学生:在读期间取得发明专利、或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或参与完成省级以上科研课题或重大横向科研课题较好者;获得国家学科竞赛一、二等奖,省级一等奖者;获得国家级相关荣誉称号者。符合上述三类情况优秀学生可适当放宽学业要求限制条件,但学业成绩必须严格控制在专业总人数排名前30%的推荐范围内。由学生本人申请,经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审核认可,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认定后,方可参与推免遴选,并占学院的推免生总计划名额。

四、推免生工作程序

推免生工作依据《南华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进行,基本程序如下:

(一)推荐阶段

1.学院按照学校推免生工作小组遴选办(教务部)将推免生候选人初选名单进行公布。

2.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推免生工作计划及实施办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学院推免生遴选及复试方案,确定拟推免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推免生工作小组办公室(教务部、研究生院)备案。

3.学院根据推免生分配名额及初选名单开展推免生宣传与组织实施工作。符合学校推免生申请条件的学生必须自愿提出申请,填写《南华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见附表2),并向所在学院提交第1至5学期(四年制)成绩单,英语过级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诚信承诺书交所在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做好原件与复印件的审核工作。

4.学院根据学校推免生申请条件及学院推免生遴选办法,重点根据学业成绩、科研创新、学科竞赛获奖等指标进行推免生候选人综合能力排序工作。

5.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根据推免生名额及综合成绩排名结果确定推免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并接受学生申诉;并于9月30日前将纸质版材料及电子版材料提交遴选办公室(教务部)进行正式审核。

五、综合成绩核算方法

总分100分,其中:

1.前5个学期课程的平均成绩占70%(以平均绩点按百分制折算后计算);

2.科研创新能力评价占30%。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推荐。

六、其它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护理学院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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