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护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2021年03月29日 13:10  点击:[]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冠疫情形势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南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以及教育部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国家、省、学校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精神,以安全、公平和科学为指导,稳妥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二)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明招生纪律,推进信息公开,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四)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和“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确保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平稳有序。

(五)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复试导师遴选与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六)根据新的线上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

(七)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复试录取期间,畅通考生联系咨询渠道,安排学位点负责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不断增加广大考生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八)做好兜底支持保障。针对当前疫情形势,提前做好参加复试考生情况的精准摸排,尤其加强对贫苦地区、自身条件极为困难等特殊群体考生的关爱帮扶。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管理。包括审定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审定学院的调剂工作方案。审定拟录取名单。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职责:负责统筹、协调、落实学院疫情防控工作任务。

3.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

职责:起草复试工作方案,负责研究生复试工作落实,考生资格审查、技术保障、结果统计及报送。

4.研究生复试工作督查小组

职责:负责全面监督、检查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过程,远程复试现场巡视,规范和监督研究生复试过程,协助陪同上级主管部门巡视与督查工作。

5.护理专业复试专家小组

职责:负责确定考生复试内容、评分标准;负责考生专业能力、综合素质、操作技能等考核评价。

四、调剂规则

1.调剂网开通时间:20214217:00-4312:00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医学学科门类内(考生初试考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一命题科目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且初试成绩符合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国家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经审核同意可进行调剂。

3.对申请我院护理学(1011)学术型学位和护理(1054)专业学位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统考成绩综合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第一优先:统考科目英语成绩排名;第二优先统考科目政治成绩排名。

4.调剂指标余额:调剂指标余额待一志愿复试后公布,请关注护理学院网站(https://hlxy.usc.edu.cn/)与调剂网站。

5.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不少于1:1.2。

五、复试时间、方式及流程

(一)复试时间

第一批(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3月31日-4月1日

第二批(调剂考生)复试时间:4月7日-4月8日

(二)复试方式及平台

(1)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

(2)复试平台:采用“中国移动云考场”(腾讯会议平台备用),操作规程见护理学院网站考生须知。

(3)复试平台培训:根据专业特点提前制定有针对性的复试工作办法、操作流程及应急预案,并提前做好演练,确保参与复试录取人员掌握政策、熟悉流程,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别要做好复试小组专家成员疫情防控工作;对第一批复试考生进行“中国移动云考场”操作培训时间定于3月30日上午8:30,调剂批次操作培训时间定于4月6日上午8:30,确保考生掌握网络远程复试流程、使用和相关要求等。

4)设备及环境要求: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复试前通过谷歌浏览器登陆“云考场”远程面试平台,使用手机下载云考场移动客户端,安装并熟练操作,并按护理学院通知要求进行测试。

1)用于面试设备: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

2)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安卓系统智能手机。

3)良好的网络环境和独立安静的面试房间。

5)纪律要求

1)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要求,诚实守信,严禁各种形式的违规和干扰复试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2)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三)复试流程安排

1.第一批复试通知发放时间:2021年3月29日。

2.资格审核:详见护理学院网站(https://hlxy.usc.edu.cn/)“考生须知”。

3.复试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按照湖南省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规定执行,研究生招生复试费为120元/生,缴费方式见研究生院通知(https://yjs.usc.edu.cn/info/1292/9488.htm)。

4.理测试与体检安排

考生的心理测试与体检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届时关注南华大学研究生院网页的通知。

六、复试内容及安排

复试包括专业笔试(30%)与面试(70%),总分为100分。

1.专业笔试主要考核护理研究能力。

2.面试内容

护理学专业(1011)包含英语语言能力考核(占10%),专业能力(占40%),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占50%)。

护理专业(1054)包含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占20%),英语语言能力考核(占10%),专业能力(占30%),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占40%)。

3.同等学力加试《护理管理学》。

4.复试具体考核内容可能根据教育部后续要求及远程复试系统测试做相应调整。

5.具体复试内容安排见护理学院官网“考生须知”

七、拟录取

护理学院2021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护理学(1011)专业指标为11名,护理(1054)专业指标为65名(其中全日制35名,非全日制30名)。

调剂考生的拟录取专业必须与调剂网申请调剂专业保持一致。

1.成绩核计:

考生综合成绩(100)=初试成绩总分/5×(60)%+复试成绩总分×(40)%

2.护理学硕士、全日制护理硕士、非全日制护理硕士分类进行总成绩排序,择优依次录取。

3.复试结果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4.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后,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请所有考生保持通讯渠道畅通,被“拟录取”的考生在48小时内须在网上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复试通过的考生须签订拟录取承诺书,复试情况登记表及拟录取汇总表上学习形式必须注明“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拟录取考生凭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及工资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其他要求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未达到复试成绩满分的60%)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

4)凡是复试过程中作弊的,一律不得拟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6)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7)体检不合格者;

8)有其它违反硕士研究生报考、录取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八、复试的监督与复议

(一)信息公示制度。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我院网站上及时公布,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二)复议制度。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或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办公室受理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如存在违纪违规现象将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三)2021年硕士研究生生复试、录取期间,为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734-8282310,0734-8281591,0734-8282756;电子邮箱:nhdxyzb@163.com

九、复核复审

学院建立复核复审机制,凡远程复试的考生在开学三个月内均要参加复审考核(含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等证件和学生档案核验,重新参加专业综合能力科目测试,考试科目与复试科目相同),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十、其他注意事项

1.我院2021年招收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2.发现有其它违反硕士研究生报考、录取和入学有关规定的予以退学处理。

3.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734-8282310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734-8281948,0734-8281344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南华大学护理学院。

南华大学护理学院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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