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以及《关于印发<南华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南华学〔2020〕7号)文件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我院共342名学生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生学生,其中特别困难等级学生147人、困难等级学生123人、一般困难等级学生72人,具体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9月24日-2025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护理学院学工办反映。
联系人:曹鑫
联系电话:17708460460
南华大学护理学院
2025年9月24日
附件:南华大学护理学院2025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