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相关通知和《南华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和已有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是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的本科学生均可以参与项目研究工作,但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是2、3年级学生,项目应能够在学生毕业前完成,毕业年级学生不参与申报今年的项目计划。作为项目负责人已承担过省级及以上项目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研究生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参加项目的申报工作。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的研究内容要与专业学习联系紧密,而且必须以现有的实验条件为依托。各学院必须保证实验室为项目研究工作的开展提供支持。
2、项目申报人和团队要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并能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项目研究和实验过程。
3、教师的科研、教学研究等不宜由学生完成的项目,不能作为学生项目申报。
4、每个学生只能申报一项。为扩大学生受益面,建议每个研究团队由5人组成,团队人数不得超过5人。
5、项目研究时间为1~3年。
6、申报材料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三、申报程序
1、为扩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覆盖面,在择优推荐省级立项的基础上,扩大校级立项的范围,同时加大校级立项的资助力度。请各学院结合学校今年一流本科建设工程—综合实验教学平台项目建设,广泛发动学生申报,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择优推荐到学校进行项目评审。教务处不受理形式审查不合格以及个人上报的材料。
2、各学院组织项目申请人按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指南》(见附件1)要求认真填写《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表中一级学科代码见附件8)和《南华大学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开题报告》(见附件3),学院汇总并填写《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
四、项目的结题验收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已有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2015年立项的项目(包括国家级、省级、校级),今年上半年必须完成结题,学校对不组织结题验收的学院不受理新项目申报,对不能按时完成的项目结题工作的学院,学校将相应减少其项目立项数。各结题项目组认真填写《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5)和《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登记表》(见附件6,学院汇总)。学院要对2016年度项目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填写好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情况及成果统计表(见附件7,学院负责填写),并附2017年取得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材料报送
申报表(附件2,一式一份);开题报告(附件3、一式五份);汇报PPT(5分钟);项目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学院汇总);结题报告(附件5,一式一份);结题登记表(附件6,一式一份,学院汇总);成果统计表(附件7,一式一份,学院汇总)以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上述材料纸质版连同相应的电子文档以学院为单位,按要求一并于2018年4月12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报送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734-8281509,电子邮箱:623181113@qq.com。
六、项目评审
请各学院通知项目申请人按照《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开题报告》(见附件3)的要求做好汇报PPT(5分钟),项目团队现场答辩,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根据评审结果,择优推荐上报湖南省教育厅。未推荐上报的项目,将择优确立为南华大学校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附件:
1、《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指南》;
2、《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表》;
3、《南华大学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开题报告》;
4、《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汇总表》;
5、《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6、《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登记表》;
7、《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实验计划实施情况及成果统计表》;
8、一级学科代码(国家标准GBT 13745-2009)
教务处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