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护理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2022年03月29日 14:00  点击:[]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等有关文件以及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全面落实国家、省、学校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精神,以安全、公平和科学为指导,稳妥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一)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四)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和“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五)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六)针对线上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

(七)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复试录取期间,护理学院将畅通考生联系咨询渠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八)做好兜底支持保障。针对当前疫情形势,提前做好参加复试考生情况的精准摸排,尤其加强对贫苦地区、自身条件极为困难、疫情严重地区等特殊群体考生的关爱帮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职责是: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管理。包括审定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审定学院的调剂工作方案。审定拟录取名单。

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以下工作组。

1.复试考务工作组

职责:起草复试工作方案,负责研究生复试工作落实,考生资格审查、技术保障、结果统计及报送。

2.复试专家组

职责:负责确定考生复试内容、评分标准;参加面试工作,负责考生专业能力、综合素质、操作技能等考核评价。

3.复试督查组

职责:负责全面监督、检查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过程,远程复试现场巡视,规范和监督研究生复试过程,协助陪同上级主管部门巡视与督查工作。

4.疫情防控与应急组

职责:负责统筹、协调、落实疫情防控、舆情监控、信息报送及应急处置等工作。

三、复试基本条件

(一)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含调剂):总分比国家A类地区控制线降低20分,单科比国家控制线降低5分。

(二)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均执行教育部划定的《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复试分数基本线。考生需满足本人所报考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要求,同时符合《南华大学202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报考规定及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

(三)具备教育部规定加分资格(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的考生,请考生在复试前3天将有关证件的扫描件发至南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的邮箱nhdxyzb@163.com,开学后请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到研究院招生办进行再次审核。

(四)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在推荐阶段已进行了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也无需网上缴纳复试费用,在开学报到时提供三甲医院的体检报告到护理学院。

(五)复试名单确定

采取差额形式复试,由护理学院按照不低于120%差额比例自主确定并提前公布入围名单,符合我校初试成绩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将公布在护理学院网站。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由护理学院根据公布的调剂工作细则确定,名单公布在护理学院网站。

四、复试方式

根据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统一采用“中国移动云考场”(腾讯会议平台备用),考生应提前备妥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1、“双机位”的要求:电脑1台,用于复试设备(第一机位),手机1部用于监控复试环境的设备(第二机位);2、选择独立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宽带(WiFi)网络和4G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的场所准备复试,具体要求及操作见附件中的复试考生须知中国移动云考场考生使用手册及操作视频教程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五、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规则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医学学科门类内(考生初试考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一命题科目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且初试成绩符合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国家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经审核同意可进行调剂。

2.对申请我院全日制护理学(1011)学术型学位和全日制护理(1054)专业学位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统考成绩综合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第一优先:统考科目英语成绩排名;第二优先:统考科目政治成绩排名。非全日制护理(1054)专业学位的调剂考生,第一优先:统考总成绩排名;第二优先:统考科目英语成绩排名。

3.调剂指标余额:调剂指标余额待一志愿复试后公布,请关注护理学院网站(https://hlxy.usc.edu.cn/)与调剂网站。

4.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不少于1:1.2。

(二)研招网调剂系统

1.我校统一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调剂。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超过12小时将根据调剂考生的数量与缺额情况随时关闭调剂系统。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2.调剂网开通时间:将在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在南华大学护理学院网站公示。

3.调剂系统开通后,学院将根据录取情况及时公布调剂名额与调剂的要求。

4.符合我校调剂条件及教育部公布的A类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在我校公布调剂计划缺额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5.学院根据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及考生本人的填报志愿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并确认“复试通知”。

6.复试完成后,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请所有调剂考生保持通讯渠道畅通,被“拟录取”的考生在24小时内须在网上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7.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六、复试时间、方式及流程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进行。一志愿线复试录取完毕后,再组织调剂复试。

(一)复试时间

第一批(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3月31日-4月1日

第二批(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在护理学院网站公示。

(二)复试方式及平台

(1)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

(2)复试平台:采用“中国移动云考场”(腾讯会议平台备用),操作规程见护理学院网站考生须知。

(3)复试平台培训:根据专业特点提前制定有针对性的复试工作办法、操作流程及应急预案,并提前做好演练,确保参与复试录取人员掌握政策、熟悉流程,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别要做好复试小组专家成员疫情防控工作;对第一批复试考生进行“中国移动云考场”操作培训时间定于3月30日上午8:30,调剂批次操作培训时间待定,见护理学院网站。确保考生掌握网络远程复试流程、使用和相关要求等。

4)设备及环境要求: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复试前通过谷歌浏览器登陆“云考场”远程面试平台,使用手机下载云考场移动客户端,安装并熟练操作,并按护理学院通知要求进行测试。

1)用于面试设备: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

2)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安卓系统智能手机。

3)良好的网络环境和独立安静的面试房间。

5)纪律要求

1)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要求,诚实守信,严禁各种形式的违规和干扰复试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2)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三)复试流程安排

1.第一批复试通知发放时间:2022年3月29日。

2.资格审核:详见护理学院网站(https://hlxy.usc.edu.cn/)“考生须知”。

3.复试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按照湖南省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规定执行,研究生招生复试费为120元/生,缴费方式详见护理学院网站(https://hlxy.usc.edu.cn/)“考生须知”。

4.理测试与体检安排

考生的心理测试与体检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届时关注南华大学研究生院网页的通知。

七、复试内容及安排

复试包括专业笔试(30%)与面试(70%),总分为100分。

1.专业笔试主要考核护理研究能力。

2.面试内容

护理学专业(1011)包含英语语言能力考核(占10%),专业能力(占40%),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占50%)。

护理专业(1054)包含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占20%),英语语言能力考核(占10%),专业能力(占30%),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占40%)。

3.同等学力加试《护理管理学》。

4.复试具体考核内容可能根据教育部后续要求及远程复试系统测试做相应调整。

5.具体复试内容安排见护理学院官网“考生须知”

八、拟录取

护理学院2022年第一志愿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护理学(1011)专业指标为5名,护理(1054)专业指标为50名(其中全日制20名,非全日制30名)。

调剂考生的拟录取专业必须与调剂网申请调剂专业保持一致。

1.成绩核计:

考生综合成绩(100)=初试成绩总分/5×(60)%+复试成绩总分×(40)%

2.护理学硕士、全日制护理硕士、非全日制护理硕士分类进行总成绩排序,择优依次录取。

3.复试结果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4.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后,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请所有考生保持通讯渠道畅通,被“拟录取”的考生在24小时内须在网上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复试通过的考生须签订拟录取承诺书,复试情况登记表及拟录取汇总表上学习形式必须注明“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拟录取考生凭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及工资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其他要求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未达到复试成绩满分的60%)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

4)凡是复试过程中作弊的,一律不得拟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6)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7)体检不合格者;

8)有其它违反硕士研究生报考、录取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九、复试的监督与复议

(一)信息公示制度。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我院网站上及时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二)复议制度。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或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办公室受理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如存在违纪违规现象将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三)2022年硕士研究生生复试、录取期间,为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734-8282756、0734-8281630;电子邮箱:1829599725@qq.com

十、复核复审

学院建立复核复审机制,凡远程复试的考生在开学三个月内均要参加复审考核(含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等证件和学生档案核验,重新参加专业综合能力科目测试,考试科目与复试科目相同),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十三、特别说明

(一)学院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缺额信息后,请调剂考生按要求登陆系统填写调剂申请。调剂考生收到拟录取通知后按照规定时间反馈是否接收拟录取,过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机会。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二)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研招办将经网站公示的待录取名单上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政策审核并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平台备案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三)拟录取考生将接受教育部的录取检查,不符合教育部录取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于2022年开学报到后由学校依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关要求办理。

(五)我院2022年招收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六)奖助学金按“南华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22年最新文件)执行,详情见南华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七)凡涉及到2022年硕士录取政策等相关内容以本办法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生本年度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

(八)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复试过程相关环节的操作均按照湖南省教育厅与南华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要求执行。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发现有其它违反硕士研究生报考、录取和入学有关规定的予以退学处理。

2.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734-8282310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734-8281948,0734-8281344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南华大学护理学院。

南华大学护理学院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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