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2021年版)》第九个专题是“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这一专题收入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认真学习领会这些重要论述,对于我们深刻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律,自觉把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方针方略落实到正风肃纪反腐各方面,进而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体推进“三不”蕴含着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腐败问题对党的执政基础破坏力最大、杀伤力最大,是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进程中,不断深化对长期执政条件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律性认识,作出了一体推进“三不”的重大战略部署。这是对我们党把反腐败和监督工作融入管党治党全局、嵌入国家治理体系的战略设计,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体推进“三不”,是对中国共产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经验的发展和创新。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始终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不断根据形势与任务的改变及时调整反腐败方针策略,把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推进。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在领导“三反”运动中,就注重发挥教育、惩治和监督的作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提出解决腐败主要通过两个手段,“一个是教育,一个是法律”。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我们党强调反腐败工作“要从宏观上着眼”,不能仅限于查处案件,而是要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全局性问题进行研究,从改革和完善监督体制、加快廉政法规制度建设等层面去推进。这些认识都持续深化了对反腐败规律的把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一体推进“三不”的重大战略部署。2013年1月,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三不”的目标任务,“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2014年1月,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发展“三不”思想,提出“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2019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个有机整体,要深化标本兼治,用好治标利器,夯实治本基础,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2020年1月,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体推进“三不”,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2021年1月,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实现“三不”一体推进战略目标。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时强调:“要始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使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化推进有更多的制度性成果和更大的治理成效。”从“三不”到“三不”一体推进,从“基本方针”到“战略目标”,再到“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背后折射出的是全面从严治党理论和实践上的创新与飞跃。
一体推进“三不”,深刻揭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基本规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标本兼治,关键在治,治是根本。我们党强调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揭示了反腐防腐的基本规律。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腐败是多种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既有惩罚力度不够、制度不完善、监督乏力的原因,也有私欲作祟、侥幸心理等因素,还与政治生态、社会生态和历史文化有着密切的关系。腐败成因的复杂性,决定了治理腐败措施的多样性,仅靠一种方式不可能完全奏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是各个领域、各类要素的综合反映和系统呈现,必须通过系统治理、一体推进才能取得整体效果和治理合力。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正是有效运用一体推进“三不”重要方略,推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历史性、开创性成就,产生了全方位、深层次影响。实践充分证明,只有一体推进“三不”,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持续正风肃纪反腐,才能增强反腐败工作主动性、系统性、实效性。
一体推进“三不”,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首先从政治上看的重要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高政治判断力,就是要从维护党的执政安全、国家安全的政治高度,从实现党长期执政条件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高度,深刻认识各类腐败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进而深刻认识一体推进“三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领悟力,就是要从政治上领会好、领会透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精神,牢牢把握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方针、重大原则、重点任务的政治内涵,在“吃透上情、掌握下情、搞好结合”上狠下功夫。提高政治执行力,就是要按照党中央指明的政治方向、确定的前进路线,把一体推进“三不”的理念贯穿到正风肃纪反腐的全过程各方面。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个有机整体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个有机整体,不是三个阶段的划分,也不是三个环节的割裂。要打通三者内在联系,在严厉惩治、形成震慑的同时,扎牢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性教育、提高思想觉悟,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早日迎来海晏河清!”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其实质就是把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结合起来,消除主客观两个层面容易滋生腐败的因素,让不想伸手者不必伸手,让想伸手者不便伸手、不易得手,让能伸手者莫要伸手、伸手必被捉。
做好一体推进“三不”的顶层设计。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部署,把一体推进“三不”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查办案件、完善法规、深化改革、加强教育等各个领域。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破除“一体推进仅仅是纪检监察机关事情”的观念,将“三不”的要求一体谋划、一体推动,及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研究,制定有可操作性的实施办法,把具体职责压实到各个部门,着力解决和研究一体推进“三不”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并上升为制度安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双重领导体制,既创新方式方法、积极协助党委将“三不”一体推进的要求落到实处,又把“三不”一体推进的理念贯穿到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以案促改等工作的全过程。
夯实一体推进“三不”的组织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着力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实现对所有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创新执纪执法体制,建立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使用、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不断创新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对“关键少数”精准画像等方式方法,为一体推进“三不”提供了坚定的组织基础。
加强一体推进“三不”的法规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本着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原则制定新的法规制度、完善已有的法规制度、废止不适应的法规制度,把法规制度建设贯穿到反腐倡廉各个领域、落实到制约和监督权力各个方面,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相统一,统筹推进反腐败的党内法规和国家立法一体建设,健全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把“三不”一体推进的方针以法规制度形式固化下来。一方面,党中央先后制定或者修订了党纪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这些法规制度凝结着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在列出“负面清单”的同时,注重加强正面引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高尚的精神追求,廉洁自律、廉洁齐家,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另一方面,持续推动反腐败国家立法,先后制定了监察法、政务处分法、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法律,推动构建严密的监督体系,形成科学管用的防错纠错机制。
筑牢一体推进“三不”的思想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一个人战胜不了自己,制度设计得再缜密,也会‘法令滋彰,盗贼多有’。”近年来被查处的干部出现违纪违法问题,原因有很多,但其中“最根本的是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在生死考验、利益诱惑、困难挫折面前松懈了斗志、忘却了身份、丢弃了忠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先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反腐倡廉的思想文化根基不断筑牢。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督促指导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相关单位党委(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治本作用,让“不想腐”的观念深入人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必须统筹联动,增强总体效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有效运用“三不”一体推进重要方略,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坚决清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
不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始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使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化推进有更多的制度性成果和更大的治理成效”的重要要求,进一步指明深化“三不”一体推进目标方向。站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历史关头,必须更加自觉地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把反腐败工作融入管党治党全局、嵌入国家治理体系,实现统筹联动,增强整体效果,助力党和国家事业蓬勃发展、行稳致远。
落实两个责任。要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机贯通,形成合力。各级党委(党组)必须责无旁贷地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将经济社会发展与党风廉政建设一体考虑,深化改革与防治腐败同步推进,使反腐败工作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更加协同高效。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寻找自身的职责定位,既要协助同级党委抓好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又要履行好监督专责,综合运用检查抽查、列席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等形式加强监督。
坚持贯通协同。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其各项工作、各种要素、各项机制不是相互孤立存在的,而是联动集成、密切互动,任何一个环节、一个领域的缺失都会导致治理成效大打折扣,这就要求必须把贯通协同的思维贯穿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过程。在推进“不敢腐”时,要注重吸收“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做法,把思想工作贯穿到审查调查全过程中,同时注重剖析案件背后存在的体制机制上的漏洞,推动制度改革。在推进“不能腐”时,要注重吸收“不敢腐”“不想腐”的有效做法,研究党员干部的心理特点和思维方式,力求使法规制度建设更加务实管用。在推进“不想腐”时,注重发挥“不敢腐”“不能腐”的威慑和约束,既要深入剖析严重违纪违法干部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也要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实现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有机统一。
用好政策策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提供的政策策略,通过有效处置化解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四种形态”既贯穿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之中,又贯穿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全过程,是一体推进“三不”的重要载体。要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综合考虑事实证据、思想态度、纪法运用等因素,精准运用每一种形态,既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又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进而把教育、纪律、监督、制度等方面的要求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
释放治理效能。要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把一体推进“三不”与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党和国家监督制度结合起来,以改革的思路防范化解腐败背后的风险,推动腐败易发多发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把整治基层腐败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基层治理水平结合起来,形成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安排,进而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